江苏省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关于2016年8月公开招聘10名专职招商人员的公告

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因工作需要,面向全国公开招聘专职招商人员,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及人数

专职招商人员,10名。

二、招聘范围

面向全国范围招聘。

三、招聘条件

1、政治素质良好,品行端正,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有良好的团队精神和服务意识,没有违法违纪行为记录;

2、年龄30周岁以下(198571日以后出生);

3、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4、身体健康。

四、报名时间地点、所需材料及资格审核

1、时间地点。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名时间为2016815日至20日,上午8:30—12:00,下午3:00—6:00

报名地点: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松江路18号,招商中心大楼18楼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1806办公室。咨询电话:0515—6882183868821857

2、报名材料。报名者应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及本人近期1寸免冠正面彩色照片4张,如实填写《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提供本人身份证明及从事相关工作经历的证明材料。

3、资格审核。由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资格审核。招聘岗位按13比例开考,招聘岗位数与通过资格审核人数达不到13的,减少或者取消招聘计划。

五、招聘程序

1、考试

对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进行笔试,根据笔试成绩按照招聘计划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笔试面试成绩各按50%计入总成绩,根据总成绩按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

2、考察体检

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考察对象进行考察,重点考察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职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考察对象须在考察前提交所在单位同意参加招聘的证明。根据考察结果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因考察、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时,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一次。

3、公示录用

拟招聘人员名单在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对公示无异议的拟录用人员,按规定办理录用手续,录用人员实行雇员制。待遇按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同职级人员岗位工资标准执行。

六、招聘工作监督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切实增强招聘工作的透明度,防止违纪违法现象的发生。区监察局对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实施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515-68821860

专职招商人员报名表.xls

来源:

http://www.yhrc.gov.cn/Cms/Detail.aspx?Id=147c2084-4473-c7f0-c98b-08d3c283b7cc

 

 

风险提示:如招聘单位在招聘过程中向求职者提出收取押金、保证金、体检费、材料费、成本费,或指定医院体检等,求职者有权要求招聘单位出具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许可证明材料,若无法提供相关证明,请求职者提高警惕,有可能属于诈骗或违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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