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招聘辅助文员公告

为进一步充实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区县管理部窗口服务工作人员,不断提升公积金业务管理和服务水平,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积金业务受理窗口辅助文员25名,具体方案如下:

一、 招聘岗位与工作地点

招聘岗位:公积金业务受理岗,主要从事缴存、变更、注销登记、入管封存办理、政策咨询、信息查询、各类提取业务初审(接单)、贷款业务初审(接单)等工作。

工作地点: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各区县管理部。

二、 招聘人数

25名。其中远郊区(县)管理部采取定向招聘的方式进行,共计划招录7名辅助文员,具体为浦东新区管理部惠南镇受理点1名,崇明县管理部1名,奉贤区管理部2名,嘉定区管理部1名,青浦区管理部2名。其余18名辅助文员工作地点为市中心各区管理部(含闵行区、宝山区)。

三、 工资待遇

试用期满且考核合格,平均月收入约4000元。

四、 招聘对象与报考条件

1、具有上海市常住户口的人员;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能够保守工作秘密;

4、身体健康,能正常履行工作职责;

5、具有大学本科或全日制大专学历;

6197911日以后出生;

7、本人没有违法犯罪记录;

8、具备拟担任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和工作能力。

五、 应聘步骤

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请在519日至610日,下载并填写附件中的《派遣制员工应聘表》,发送电子邮件至staff@shrc.com.cn面试、体检及录用等后续工作的具体安排另行通知,请及时关注。

六、 人员聘用

确定拟聘人员名单,由市人才服务中心所属派遣机构按规定程序签订劳动合同,并派遣到公积金业务受理岗位上工作,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内应接受岗前培训与试用期考核。

七、 招聘咨询

咨询电话:021-32511363

监督电话:021-63849369

    特此公告。

                            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

上海市人才服务中心

                                                   

附件:雇员应聘信息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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