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界市人民检察院2016年2月公开招聘5名书记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张家界市人民检察院拟在全市范围内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书记员5名(公益性岗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专科及以上学历,法律专业优先。

3、能熟练操作计算机,具备较强的语言表达、文字综合能力和良好的沟通技巧。

4、年龄在28岁以下,身体健康,五官端正。

5、有事业心、责任感和奉献精神,能胜任所招聘岗位的工作。

6、具有张家界城镇户口(高校毕业生不受城镇户口限制)。

7、未从事过公益性岗位和享受过社保补贴。

二、聘用人员待遇

按照市人社部门公益性岗位有关政策签订上岗协议,聘用期限最长3年,3年期满不再续聘。试用期3个月,试用合格签订上岗协议。聘用人员工资福利执行国家有关公益性岗位的规定(工资1700元起+早中餐+社会保险),住宿由聘用人员自行解决。

三、招聘办法

(一)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2016223日,采取现场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报名时需填写报名登记表,提供本人学历证书、就业失业登记证、有效身份证件原件与复印件,近期免冠同底一寸照片一张。

2、报名地点:张家界市人民检察院干部科(407室,联系电话:0744-8223957)。

(二)资格审查。由张家界市人民检察院政治部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后择优录取。

 

来源:

http://www.zjjrs.gov.cn/govmach/rlsbj/20160217148359.shtml

 

 

风险提示:如招聘单位在招聘过程中向求职者提出收取押金、保证金、体检费、材料费、成本费,或指定医院体检等,求职者有权要求招聘单位出具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许可证明材料,若无法提供相关证明,请求职者提高警惕,有可能属于诈骗或违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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