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盐都区人民检察院2015年11月招聘4名速录员公告

根据检察工作需要,盐城创业就业服务有限公司拟招聘4名速录员派遣到盐城市盐都区人民检察院工作,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有较好的思想素质和政治水平,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宪法和法律,作风正派,品行端正;

3.年龄在30周岁以下,即1985111日以后出生;

4.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法律类专业优先;

5.具备基本法律常识及法律素养,有较为熟练的计算机录入水平,有一定的语言表达能力和文字组织能力,有较强的沟通能力和协调能力,责任心强,吃苦耐劳,服从管理,富有团队合作精神;

6.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有配偶、直系血亲或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正被立案审查或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且正在服刑的;

5)其他不适宜在检察机关工作的情形。

二、招聘程序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招聘按发布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专业技能测试、面试、体检和政审、签订劳动合同等程序进行。

三、工资待遇

速录员试用期工资每人每月1800元;试用期满后,工资标准参照该院合同制人员工资,并结合盐城市最低工资标准进行调整,且按照规定办理五险一金

四、报名方式

1.现场报名

现场报名时间为20151123—27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800),报名地点:盐城市盐都区人民检察院政治处(盐城市新都路615号)。报考人员本人持身份证、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学历学位证书等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另需携带个人简历、1寸近期彩色照片2张到上述地点办理报名手续。

2.其他注意事项

原则上以现场报名为主,因特殊情况无法现场报名的,可电话联系工作人员,采取邮寄等其他报名方式。请报考人员确保报名材料的真实性,因应聘人员的报名信息失实、不准或未按报名条件而产生后果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取消报名资格,已被录用的取消录用资格。

未尽事宜,由盐城市盐都区人民检察院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515-88302950/8830718718205110188

附:招聘速录员报名表.doc

盐城市盐都区人民检察院

盐城创业就业服务有限公司

来源:

http://www.yhrc.gov.cn/Cms/Detail.aspx?id=94147cb2-a1ad-cb21-f79a-08d2eafe46b3

 

 

风险提示:如招聘单位在招聘过程中向求职者提出收取押金、保证金、体检费、材料费、成本费,或指定医院体检等,求职者有权要求招聘单位出具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许可证明材料,若无法提供相关证明,请求职者提高警惕,有可能属于诈骗或违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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