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人才市场2015年11月招聘5名工作人员公告

盐城市人才市场管理办公室因人才服务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及条件

1、招聘人数:5名。

2、招聘条件:

遵纪守法,作风正派,责任心强,有良好的团队意识和吃苦耐劳精神,具有一定的沟通协调能力,品貌端正,身体健康,能够适应工作岗位要求;

年龄30周岁以下(198511日以后出生);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不含2016年应届毕业生),专业不限;

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予聘用:

被机关、事业单位、社区工作岗位辞退未满5年的;

因涉嫌违法违纪被司法机关、纪检监察部门立案查处尚未结案的;

法律和规范性文件规定不得应聘的其他情形人员。

二、工作岗位和性质

从事515人才服务工作,人员性质为编制外社会用工。

三、人员招聘程序

1、人员报名

人员招聘采用现场报名方式。

报名时间:20151116—1124日,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30。报名地点:盐城市行政审批中心一楼服务大厅515人才服务窗口(盐城市府西路1号),联系电话:0515-66666515

报名时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1寸照片3张,到指定地点报名,并请认真准确填写《盐城市人才市场管理办公室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两份)。在规定时间内,如本人现场报名有困难的,可委托他人代为报名,代报名人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及报考者需提供的报名材料。

本次公开招聘根据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关于明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收费政策的复函》(苏价费函〔2007146号)规定,收取报考人员笔试费每人100元。

2、资格审查

对参加报名人员认真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凡发现报考者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录用资格。

3、考试形式

人员招聘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报名人员通过资格审查后,采取笔试和面试方式进行考核。笔试和面试时间、地点将另行通知。

笔试: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不指定考试参考用书。采取闭卷形式,满分100分。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拟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达不到1:3规定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面试:面试满分为100分,主要测评应试者的综合素质、沟通协调能力、岗位适应性、语言表达能力等。

成绩评定:笔试成绩按40%、面试成绩按60%计入总成绩。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确定拟招聘人选。当总成绩出现并列时,按面试成绩确定排名顺序。总成绩、面试成绩均相同的,加试决出名次,加试方式、时间另行通知。

4、人员聘用

体检和考察:组织对应聘人员进行体检和考察。根据应聘人员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组织考察,考察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招录政审要求。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因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人数空缺时,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公示:体检和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盐城人才服务网(http://www.yhrc.gov.cn)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7天。公示期间发现问题的,经查属实,不予聘用。公示无异议人数低于应聘名额时依次递补。

四、人员工资待遇

按照盐城市事业单位编外用工的有关规定,人员聘用后,采取政府购买用工的方式,由盐城市人才市场管理办公室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聘用人员工资报酬按照政府购买用工相关政策规定执行,并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养老、医疗、工伤、生育、失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对招聘人员实行试用期管理,试用期为3个月,服务期不少于1年,如招聘人员在试用期内经考核不能胜任岗位工作的,用人单位可予以辞退。

本公告由盐城市人才市场管理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盐城市人才市场管理办公室0515—88198703

附件:盐城市人才市场管理办公室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盐城市人才市场管理办公室

来源:

http://www.yhrc.gov.cn/Cms/Detail.aspx?id=a94a6f04-7eaa-cf24-d76b-08d2ea3ca7e6

 

 

风险提示:如招聘单位在招聘过程中向求职者提出收取押金、保证金、体检费、材料费、成本费,或指定医院体检等,求职者有权要求招聘单位出具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许可证明材料,若无法提供相关证明,请求职者提高警惕,有可能属于诈骗或违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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