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宿迁市广播电视总台2015年8月招聘10名工作人员简章

因工作需要,宿迁市广播电视总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0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条件

1.摄像记者6名(男性),文字记者2名(男女不限),编导2名(男女不限)。

2.具有新闻学、广播电视新闻、广播电视编导、汉语言文学、播音主持等相关专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3.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591以后出生)。

4.有一定新闻从业经历者优先录用。

二、招聘办法及程序

本次招聘按照“自愿报名、公平竞争、择优聘用”的原则,采取考试、考核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5817831(周六、周日不上班)

2.报名地点:宿迁市广电总台418房间(发展大道7号)

3.报名时需提供个人身份证、毕业证、以及相关资质证明、两张近期一寸免冠同底照片。

(二)考试

考试方式为笔试加面试。

笔试: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及专业知识,满分100分,占综合成绩的50%

面试:根据笔试成绩,按招聘岗位职数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面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50%

(三)体检、考察

根据综合成绩按拟招职位1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合格人员,总台进行考察。

(四)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试用人员,在总台网上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拟聘用职位、成绩以及监督举报电话,公示期限为5天。公示期间,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试用。

三、试用期限及工资待遇

1.试用期为三个月,每月发放1000元生活费,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与用人单位签定部聘人员劳动合同,享受一线记者同等待遇,并办理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保险手续。

2.在台工作满两年后有机会转为台聘人员,并为其办理缴纳住房公积金。

3.尚未取得毕业证的人员被录取后,可以先试用,待取得毕业证后签订部聘合同。

4.在县级以上台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试用1个月,业绩突出的人员,经过考核合格,可直接签订部聘手续。

四、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招考纪律,严格秉公办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不得弄虚作假、徇私舞弊。

监督举报电话:052784359469(宿迁市广电总台纪检监察室)。

五、招聘政策咨询

本简章由宿迁市广播电视总台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5278435998315996707882(徐女士)

(网上报名邮箱地址:sqgd_2006@163.com

查询网址:www.xichu.net

附件:广电总台招聘人员登记表.docx

宿迁市广播电视总台

来源:

http://www.zhsq.gov.cn/NewsDetail.aspx?id=717

 


风险提示:如招聘单位在招聘过程中向求职者提出收取押金、保证金、体检费、材料费、成本费,或指定医院体检等,求职者有权要求招聘单位出具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许可证明材料,若无法提供相关证明,请求职者提高警惕,有可能属于诈骗或违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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