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公司发展需要,现面向社会招聘供电所营业厅综合柜员,负责受理相关供电所辖区内电力客户的新装和增容用电、变更用电、用电咨询与查询、电费收缴、故障报修、客户档案整理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有责任心、能吃苦耐劳、组织纪律性强,具有团队精神和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
(四)年龄30周岁及以下(1990年3月31日及以后出生),限丰县户籍或丰县婚入人员,窗口岗位适合女性;
(五)大专及以上学历,2021年应届毕业生优先;
(六)专业不限(能源动力类、计算机类和法律类专业优先),能熟练操作计算机、普通话运用标准;
(七)热爱电力服务,形象气质佳,亲和力强,容貌端庄大方,具有较强的服务意识和良好的思想品德,品行端正、无不良行为记录、有服务窗口工作经验的优先;
(八)能服从供电所工作安排、具有较强的团队意识。
(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正在接受纪律审查或尚未解除纪律处分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曾有刑事犯罪、受处分记录的人员;有政策规定或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现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宜报考的情形或因其他原因不适合在招聘岗位工作的人员。
二、报名办法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
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
报名时间:2021年3月8日至2021年3月12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5:00。
报名地点:丰县信达人力资源有限公司(丰县中医医院对过)。
(二)报名时需提交的材料:
请报名的考生自行下载、打印并如实填写《丰县三新公司公开招聘供电所综合柜员报名表》(附件),并同时携带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1.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
2.丰县户籍的考生提供本人户口簿(含主页),丰县婚入人员的考生提供配偶的户口簿(含主页)和结婚证;
3.毕业证(需同时提供在学信网上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021应届毕业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书》、《就业推荐表》和学信网上打印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4.本人2寸近期免冠彩照4张;
5.其他具备“优先”条件的相关材料。
(三)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务必诚信报名,参加报名即视为认可本次招聘公告确定的报名办法和招聘程序等规定,个人信息应针对岗位资格条件,真实、准确、有效的填写。应聘人员应确认本人完全符合相关岗位的资格条件,如对资格条件和岗位要求存在疑问,应及时向招聘单位进一步咨询确认。如不符合资格条件仍然坚持报名的,由此产生的后果自行承担。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个环节,如发现应聘人员报名时填报信息不实且影响报名审核结果的、弄虚作假骗取报考资格者,将随时终止或取消考试、聘用资格。除本公告另有说明,或国家、省另有规定,信息真实性以报名时的实际情况为准。对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2.丰县信达人力资源有限公司负责资格初审工作并负责解释。对应聘人员作出资格初审不合格决定时,告知应聘人员相关事实、理由和依据。应聘人员对资格初审结果如有异议,请及时向招聘单位陈述申辩。
三、考试
考务工作由丰县信达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组织实施,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笔试
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复习大纲、教材及辅导用书,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笔试时间和地点:具体时间地点由招聘单位另行通知。
笔试注意事项:考生必须携带有效期内的身份证(与报名时的身份证一致)、笔试准考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否则作自动放弃处理。证件不齐者,禁止参加笔试。遗失居民身份证的人员参加考试,必须持有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户口所在地(含考点所在地)派出所开具的带有本人照片并在其上加盖印章的身份证明。
按目前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考试当天“苏康码”、“行程码”均为绿码,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并无干咳等异常症状的考生,方可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笔试为全程封闭考试,考试期间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笔试阅卷结束后,研究确定最低合格分数线
(二)面试
应聘人员须携带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和面试准考证参加考试。面试时间、地点由招聘单位另行通知。
(三)总成绩计算方法
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总成绩。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各项成绩均采用百分制计算。笔试、面试和考试总成绩保留两位小数,尾数四舍五入。
四、体检考察公示
考察体检工作由丰县信达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组织实施。
体检在二级及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标准执行。体检表由主检医生审核后明确提出体检是否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并签名,加盖医疗机构体检专用章或医疗机构公章。体检结果及时通知应聘人员。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本人可以申请复查一次,并到指定的医疗机构重新检查。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对应聘人员作出考察、体检不合格决定前,由丰县信达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告知应聘人员拟作出的决定及相关事实、理由和依据,并告知应聘人员依法享有陈述和申辩的权利。对应聘人员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应当进行复核。对应聘人员作出考察体检不合格处理决定的,制作考察体检不合格决定书,依法送达应聘人员。
因考察体检不合格或应聘人员主动放弃考察体检出现缺额时,在面试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总成绩并列,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面试成绩再相等,加试确定)。
考察结束后,从考试成绩、考察体检均合格的应聘人员中确定拟录用人员,拟录用人员名单进行公示。
五、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与丰县信达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严格按照合同进行管理,派遣至各乡镇供电所营业厅工作,试用期2个月(含岗前培训)。试用期工资2000元(含企业五险一金的个人承担部分),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的聘期综合薪资2500-3500元(含企业五险一金的个人承担部分),试用期间不能适应岗位工作要求、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人员或本人自愿离岗的,解除聘用合同。
六、考试聘用工作纪律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把人员“进口”关。
应聘人员在报名、考试、考察体检过程中或聘用后查实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第二章的规定进行处理。
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第三章的规定进行处理。
本公告由丰县信达人力资源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丰县信达人力资源有限公司18118558676
来源:
http://www.chinafx.gov.cn/Gov/Article.asp?id=88&ClassId=179&articleid=1316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