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提高机关工作法治化水平,我局特向全社会公开招聘常年法律顾问,具体要求如下:
一、服务内容
(一)参与我局重大决策的论证、征求意见、社会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决策后评估,提供法律论证意见;
(二)协助对我局拟发规范性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查,提供法律意见和修改建议;
(三)协助起草、审查我局重大经济合同、重要法律文书;
(四)参与我局重大行政复议、行政处罚、国家赔偿案件、信访案件和突发性事件的研究论证,并提出建议意见;
(五)代理我局参加行政复议、诉讼活动;
(六)协助对局机关人员进行法治业务培训;
(七)办理我局其他法律事务。
二、应聘条件
应聘担任我局法律顾问的律师事务所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经合法设立且在年度检查考核中无不合格或者限期整改的情况;
2、具有综合提供各类法律服务的能力;
3、具有3年以上从事政府机关法律服务的专业团队并具有从事政府机关法律服务的经验;
4、住所地在徐州市区范围。
具体担任法律顾问的律师应具备以下条件:
1、持有律师执业证且在年度检查考核中无不称职、基本称职的情况;
2、连续执业时间满10年,具有较高的专业水平和丰富的执业经验;
3、熟悉、了解行政法律法规、行政机关基本运作流程和司法行政业务。
三、报酬待遇
我局每年向受聘的律师事务所支付法律顾问费。具体金额根据参与竞聘的律师事务所报价和评议情况确定。
四、报名材料要求及时间、地点
(一)报名须提供以下材料:
1、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副本;
2、税务登记证;
3、组织机构代码证;
4、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
5、指派的法律顾问律师执业资格证书以及身份证复印件;
6、符合应聘条件的证明材料;
7、拟任我局法律顾问的服务方案和服务报价;
8、徐州市司法局招聘常年法律顾问评议表一式七份(详见附件)
以上材料需密封,加盖单位公章。
(二)报名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15年7月3日上午9:30截止;
地点:徐州市新城区汉风路1号西综合办公区A-119室,联系电话:80801276,联系人:刘全胜。
五、选聘方式
根据报名参加竞聘的律师事务所提供的材料及服务方案,由我局成立的评议小组综合考察各竞聘律师事务所的服务能力、服务方案和服务价格等因素进行公开评议,择优确定聘请单位。
报名竞聘的律师事务所未按要求提供材料或者提供材料不真实的,作为无效报名处理。
徐州市司法局
附件:
来源:
http://sfj.xz.gov.cn/sfj/tzgg/20150623/006_07c0dc1e-193b-43d8-aa4f-7c79a8a53478.htmv
风险提示:如招聘单位在招聘过程中向求职者提出收取押金、保证金、体检费、材料费、成本费,或指定医院体检等,求职者有权要求招聘单位出具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许可证明材料,若无法提供相关证明,请求职者提高警惕,有可能属于诈骗或违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