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淮安社区矫正工作,充实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力量,现面向社会招聘2名社区矫正专职社会工作者,具体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一)招聘人数:2人。
(二)招聘岗位:社区矫正专职社会工作者。
二、招聘条件
(一)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敬业爱岗,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和事业心,没有受过刑事处罚、行政拘留处罚、党纪及政纪处分、没有参加过非法组织记录;
(二)身体健康,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专科以上毕业,专业不限,在本市有固定居住场所,年龄在40周岁以下,有相关工作经验、工作能力强的,年龄可以适当放宽,性别不限;
(三)能熟练使用常用的计算机办公应用软件和有较好的汉字录入水平,有一定的文字组织能力和公文写作能力;
(四)有一定的语言表达和沟通协调能力,有一定的组织、管理、协调能力,能胜任社区矫正工作岗位。
三、招聘程序
(一)招聘岗位查询:
招聘信息、报名表等信息,可以通过淮安人才网(http://www.hasrcsc.com)、淮安市司法局门户网站(http://sfj.huaian.gov.cn/)查询。
(二)报名方式:
现场与网络报名相结合,报名时间为2019年2月21日9:00—2月27日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1、现场报名:淮安市翔宇南道1号市行政中心南楼12楼西侧,市司法局社区矫正局,提交报名表1份,身份证、学历证明、奖励证书及复印件各1份。 联系人:韦戍,咨询电话:0517-83605562。
2、网上报名:上传应聘人员报名表,拍照身份证、学历证明、相关资格证明,文件打包压缩后以姓名为文件名,发送至信箱:ha_sfsqjzc@126.com。
四、考核和体检
由淮安市司法局社区矫正局对符合条件者进行考核(具体方式、时间、地点另定)。
考核入围者按1:1的比例由淮安市司法局组织体检,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五、聘用及待遇
根据考核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拟聘用的社区矫正社会工作者聘期1年,试用期三个月,实行劳务派遣制,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并明确工资待遇。试用期间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个人自谋职业。人员上岗后工作时间与机关事业单位相同,待遇实行基本薪酬2500元/月以上,交纳相关保险。
六、公告发布查询
1、淮安市人才网
2、淮安市司法局网站
七、纪律与监督
招聘社区矫正专职社会工作者工作全程由市纪委监委派驻第七纪检监察组负责监督,监督电话: 0517-89668821。本招聘公告解释权归淮安市司法局所有。
特此公告。
附件:报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