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丰县检察院2018年公开招聘5名编外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检察工作需要,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工作人员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具备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条件;

3.具有丰县户籍,或经常居住地在丰县;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于1988122日至2000122日期间出生)身体健康、体貌端正、无纹身,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报考文秘和计算机岗位,如特别优秀(在报刊、杂志上发表相关文章,或对计算机维护技能操作熟练者)年龄可适当放宽至35周岁。

5.能够胜任岗位要求,具备相应的工作能力,服从单位安排。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在读非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

3.因违反党()纪、政纪受到纪律处分的人员;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5.因违反行政法规受到行政处罚的;

6.应、往届毕业生在校期间受到记过以上处分尚未解除的;

7.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务员和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

8.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9.本人、配偶、直系亲属,以及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亲属被判处刑罚的;

10.因其他原因不适合在人民检察院工作的。

二、岗位设置及要求

详见《丰县人民检察院招聘聘用制工作人员职位表》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81122日至2018122日(周六、周日除外),上午9:00-1130,下午2:30-5:00

2.报名地点:丰县人民检察院421办公室

3.报名时须持填写好的报名表(自行到丰县人民检察院网下载打印,网址:http://xzfx.jsjc.gov.cn/),并携带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户口本、学历学位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以及本人1寸近期免冠彩照2张。报考人员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有效,报名和参加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件必须一致。

四、考试

1.考试分为笔试(含技能测试)、面试。

2.笔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根据笔试成绩,按与录用职位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与考察

1.根据考试总成绩,按与录用职位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2.如出现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将依次递补体检人选。考察不合格的,将依次递补考察人选。

六、公示录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丰县人民检察院网进行公示,公示期结束后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公示中发现问题不可聘用的或考生放弃聘用的,将依次递补。

劳动报酬:1720/月(含个人应负担的社会保险费用),试用期满后,定期进行考核,并根据考核情况发放绩效工资。文秘及计算机岗位除发放绩效工资外,如有发表文章或其他岗位贡献的,酌情发放奖励工资。

本公告由丰县人民检察院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516-67076559

附件1.《丰县人民检察院招聘聘用制工作人员职位表》

2.《丰县人民检察院院招聘聘用制工作人员报名表》

丰县人民检察院

 

来源:

http://xzfx.jsjc.gov.cn/yw/201811/t20181121_684251.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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