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沂交警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即日起开始报名!

新沂交警大队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新沂市保安服务中心受新沂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委托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务派遣人员20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机动队员20名。

二、招聘条件

1、机动队员年龄:20周岁-40周岁(1998年7月1日-1978年7月1日之间出生)。

2、文化程度:机动队员应具有全日制普通高中及以上学历。

3、机动队员应具有准驾车型为摩托车及C1(含)以上准驾驶车型驾驶证(驾龄超过三年),负责大型安保、重要警卫、道路交通秩序整治等任务(退伍军人优先)。

4、具备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纹身、不色盲;身高1.75米以上;裸视1.0以上。退伍军人优先录用。

5、政治可靠、遵纪守法、无前科劣迹。

6、具有新沂市常住户口,并在户口所在地有固定住所。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受过治安或刑事处罚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其他不宜报考的情形。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时间、地点及方式

报名时间:2018年7月29日至2018年8月2日

(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接受报名)。

报名地点:新沂市保安服务中心

地址:郯新路12号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

(二)报名注意事项

1、报名必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且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报考者须如实填写《新沂市2018年公开招聘劳务派遣交警大队工作人员报名表》,保证材料真实。弄虚作假者,取消其报考资格。报考人员原则上由本人办理报名手续,确有特殊原因需由他人代报的,代报者除提供报考者所需证件外,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并现场签名。报名信息中须提供有效通讯方式,并确保招聘期间联络畅通,否则责任和后果自负。

3、提供材料。本人二代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退伍军人需提供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

4、资格审查。报名人员要经过目测和资格审查,对身高、体重、或身体条件明显不符合要求,以及语言表达、逻辑思维存在缺陷的,不予报考。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凡发现报名者与聘用资格条件不符的,立即取消其聘用资格。

(三)考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通过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将统一参加市保安服务中心组织的考试(不划定考试范围)。

(四)体检、考察

1、考试结束后,根据报考人员成绩,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2、体检工作由新沂市保安服务中心统一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时,按考试成绩依次递补。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被体检人承担。

3、按有关规定对体检合格人员组织考察。因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缺额时,按考试由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

(五)公示

对体检、考察合格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凡举报反映问题者须提供书面材料并署真实姓名,同时提供具体联系方式和必要的调查线素。经查实,如有不符合本公告规定的,取消资格,因取消资格或自愿放弃等出现缺额时,按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在报名、考察及公示等任何一个环节,发现应聘者不符合报考岗位所需条件的,取消资格。

(六)聘用

1、拟聘用人员,与新沂市保安服务中心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贰年。聘用人员试用期贰个月,试用期内由交警大队统一考核,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解除劳动关系。合同期间,如遇政策性清退,按《劳动合同法》规定执行。

2、拟聘用人员与原单位签有合同或有其它协议的,由考生本人在规定的期限内自行负责处理。拟聘用人员在签订合同前主动放弃聘用资格的,按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

四、薪资待遇

执行徐州市最低工资标准1620元/月,绩效考核工资600元/月,并按规定缴纳“五险”。(社会保险费用中按照国家规定由个人承担部分,由个人承担)。

五、纪律和监督

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程序,规范操作,全程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监督,对徇私舞弊的人员,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本公告由新沂市保安服务中心负责解释。

招聘咨询电话:0516-88915868(新沂市保安服务中心)

0516-88923358(新沂市公安局交警大队)



新沂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信息来源:新沂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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