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浦东新区2018年招聘38名党政机关储备人才校园公告

为进一步改善公务员队伍结构,增强青年后备干部力量,吸引更多优秀大学生来浦东新区发展,现面向高校公开招聘党政机关储备人才38名。

一、招聘时间、地点

二、招聘对象

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的应届毕业生(学生党员或学生干部优先),年龄在30周岁以下,有志于从事党政机关工作,具有较强的文字写作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人际沟通协调能力。

三、招聘岗位及条件

详见附件:2018年上海市浦东新区党政机关储备人才招聘简章。

四、招聘程序

1、现场报名。报考人员可根据招聘岗位的资格条件和专业要求,结合自身情况进行现场报名(收取简历并作简单交流)。

2、面试。对报考人员进行遴选(如有需要,可增加考试环节),根据综合情况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面试时间为320(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未进入面试人员不再通知。

3、考察。对考生的政治思想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诚信记录、任职资格等方面情况进行考察。考察合格者安排体检。

4、录用。经双方协商一致,办理聘用手续。

五、薪酬待遇

储备人才薪酬标准为硕士年收入约17万元,博士年收入约18万元,年收入包括缴纳的社会保险、公积金等。储备人才服务期间享受培训、考察、体检等福利。

六、聘用方式

聘用的储备人才由上海浦东公共人事服务中心实行人事代理,签订劳动合同,并委派到各用人单位工作,用人单位比照在职人员进行日常管理。

储备人才储备期限为三年。第一次聘期为一年,经年度考核合格者可续聘,总聘期为3年。储备人才若在合同期限内被录用为公务员、区内企事业单位职工或应征入伍,则合同可以随时终止;若应聘到区外企事业单位,则需提前一个月通知用人单位和浦东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经各方协商一致后方可解除合同。三年期满,若未被录用为公务员,经考试、考核等相关工作程序,可推荐进入事业单位或国有企业工作。

联系人:胡老师

联系电话:021-2074279518918187322

浦东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附件:1520299211504_岗位简章.xls

来源:

https://scc.pku.edu.cn/employment_ff808081620952420162182ecd9e0430_1.html

特别说明:本单位在招聘过程中不会以任何名义向求职者收取任何费用,请各位求职者在求职过程中提高警惕,谨防受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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