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熟市煤气有限公司因业务发展需要,现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名。
一、招聘范围、对象
持有本市户籍的社会在职人员。
二、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身体健康,符合招聘岗位年龄要求。
3、具有拟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技术能力以及其它资格条件。
具体招聘岗位、招聘人数、招聘对象、招聘范围,学历、专业、年龄、性别等条件详见《2018年常熟市煤气有限公司公开招聘企业劳动合同制工作人员岗位表》。
三、报名办法
凡有意者,请将个人简历及相关工作业绩证明等以电子档形式发送至以下邮箱,邮件主题统一为“姓名+应聘岗位”。
提供下列资料扫描件:
①本人户口簿及身份证扫描件;
②招聘专业条件相关学历毕业证书扫描件,招聘岗位中需要的相关资格证书扫描件;
③工作经历需有人社局出具的养老保险缴费记录证明扫描件;
④本人近期同底免冠1寸彩色照片2张;
⑤招聘岗位表中所要求的相关材料扫描件;
上述①-②项同时还需提供原件,面试后审查核对。
本次职位开考比例为2:1,与招聘计划数相比不足2:1比例的,则取消招聘计划。
报名邮箱:512788008@qq.com
报名截止日期:2018年3月16日
联系方式:李女士15162562585
四、工资待遇
按本公司薪酬管理制度规定的薪酬标准执行,并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五、录用程序:
根据报名者提供的资料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后,按照常熟国资企业招聘要求进入相关程序。根据专业测试后择优确定录用人员。体检合格且政审通过后,正式办理入职手续。
六、体检和政审
1、根据应聘人员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并实行一次性体检。
2、政审工作由聘用单位组织实施。
3、因体检或政审不合格出现空缺时,在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进行一次性递补。
4、参加体检人员体检费用自理。
七、聘用
对体检政审合格者,单位按规定与被招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限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自谋职业。
八、其它
1、报名者须对照本简章规定的招聘条件如实申报,在整个招聘过程中,一经发现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则取消应聘资格,责任自负。
2、报名者一旦被录取,须按《聘用通知》规定时间及时报到,如与原单位发生人事(劳动)争议等事项,均由本人负责协商解决。
附件:2018年常熟市煤气有限公司公开招聘企业劳动合同制工作人员岗位表
常熟市煤气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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