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宿迁市交通运输局2017年6月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编外)简章

因工作需要,宿迁市交通运输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辅助验船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岗位、计划招聘人数及相关要求等见《岗位简介表》(附件1)。

招聘对象

面向社会招聘,不含普通高等学校在读学生。

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法律,具有良好品行;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年龄30周岁以下(1986629日及以后出生),考生须在报名前已取得相应的学历、资格证书(或资格考试成绩合格单)。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现役军人;

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非2017年应届毕业生;

正在接受纪律审查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或触犯刑律被免予刑事处罚的,或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劳动教养的;

曾被开除公职、党籍、团籍、高等教育学籍的;

被机关事业单位辞退不满5年的;

6)受到记大过、降级、撤职、留用(留党、留校)察看、降低岗位等级等处分不满3年的,或受处分期间未满的。

四、招聘程序和方法

本次招聘工作由市交通运输局、市人社局共同组织,按照报名和资格审核、面试、实操考试、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审批等步骤实施。

按照事先告知、公开透明的原则,在宿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宿迁市交通运输局等网站向社会发布公告。

(一)报名和资格审核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不接受其他方式报名。

2.报名时间:20176291000771700(节假日除外)。

3.报名地点:宿迁市交通运输局11楼组宣科。

4.报名需提供材料:①报名登记表(附件),②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③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资格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④本人近期免冠同底版一寸彩色照片2张。《岗位简介表》等要求的其他所有证件和材料(要求具有各种证件的,须提供各种证件)原件和复印件。通过审核报考人员缴纳100元笔试费。

面试

面试由市交通运输局、市人社局共同组织实施,面试采取结构化+专业面试形式。面试时,面试成绩须达到60分(即面试总分的60%)为合格。面试成绩当场告知考生。

(三)200米游泳实操考试

面试结束一周内进行200米游泳实操考试。

体检

根据考生总成绩(面试成绩占50%、实操成绩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考生总成绩。总成绩相同的以实操成绩为准。实操成绩仍相同的,另行组织考试确定)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人选名单在宿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宿迁市交通运输局网站上公布。

体检工作由市交通运输局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在职人员在体检前须提供原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否则取消其体检资格。

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由市交通运输局组织考察,考察结束后,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宿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宿迁市交通运输局网站上公示7天。

公示和聘用

公示结束后,办理相关聘用手续。被聘用的在职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聘用)合同或各种协议的,由本人自行负责处理。

在体检、考察阶段,因各种原因出现缺额的,在本岗位面试考生中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聘用审批后,因各种原因再出现缺额的不再递补。

纪律与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严格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坚持规定的程序、条件和标准,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对违反考试、聘用纪律或工作失职失误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本简章由宿迁市交通运输局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527—84355197(宿迁市交通运输局政治处)。

监督电话:0527—84355137(宿迁市纪委派驻宿迁市交通运输局纪委)。

附件:

交通运输岗位简介表.xls

宿迁市交通运输局

 

来源:

http://www.zhsq.gov.cn/NewsDetail.aspx?id=2732

 

 

风险提示:如招聘单位在招聘过程中向求职者提出收取押金、保证金、体检费、材料费、成本费,或指定医院体检等,求职者有权要求招聘单位出具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许可证明材料,若无法提供相关证明,请求职者提高警惕,有可能属于诈骗或违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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