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区有关规定和本院工作实际,现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书记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及管理方式:
1、计划招聘聘用书记员7名,女法警1名。
2、所录用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实行劳务派遣。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纪守法;
3、具有国民教育大学专科以上学历(法律专业优先);
4、计算机速录技能120字/分钟、准确率90%;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年龄在3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
三、不得报考聘用书记员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因其他原因不适合在人民法院工作的。
四、报名
1、报名方式:采用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名地点设在无锡市惠山区人民法院政治处(503室)。联系电话:0510—82229503。
2、报名时间:2017年6月27日—7月3日(正常工作时间)。
3、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应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
(2)应聘人员报名时交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5张,同时交验身份证、学历证明原件、复印件及户籍证明。持有计算机速录技能等级证书的,应一并提交。
(3)应聘人员须对照招聘条件如实申报,在整个招聘过程中,一经发现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则取消资格,责任自负。
(4)资格审查:2017年6月27日—7月3日进行报名条件资格审查。
五、考试与录用
(一)考试:分两个阶段
1、计算机速录技能水平测试
(1)测试方式及标准:测试以计算机速录技能听打测试方式进行,速录方式不限(需要专业速录工具的请自备),时长为10分钟,语速分别为120字/分钟,正确率为90%以上。
(2)测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报名时提交计算机速录技能等级证书,能够证明符合招录技能的,亦需要参加本次测试。
2、专业理论考试和面试。
专业理论考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法律常识和文字表达能力,不指定参考用书;考试采用闭卷方式,实行百分制,成绩达60分及以上者为合格。
笔试和计算机速录技能考试结束后,根据考试成绩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并组织面试。
面试需携带身份证、学历证书、速录技能等级证书等,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前,本院对拟参加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
(二)、录用
1、体检。根据应聘人员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2、政审。体检合格人选列为拟录用对象,对其进行政审。
3、聘用和待遇。经考核合格的人员统一录用,统一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并按照有关规定缴纳社保和住房公积金。工资待遇参照惠山区相关规定执行。
无锡市惠山区人民法院
来源:
http://www.hsrcw.gov.cn/0/600/2657/33548/WebSite/0/7705/0/ShowTxtContent.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