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淮安市清江浦区2017年6月公开招聘1名企业优秀人才公告

淮安市清江浦城市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是区属国有独资企业公司,主要从事政府授权的城市资产经营、管理及建设等工作。为更广泛地吸引优秀人才为国有企业改革发展服,务,进一步做好淮安市清江浦区城市资产经营、城市建设筹融资等工作,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优秀专业人才1名,特制定本公告。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财务审计部工作人员1名;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身体健康,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211日以后出生),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3、岗位要求财务财会类、审计类、经济类等相关专业,初级及以上会计或审计专业职称,具有2年及以上企业财务审计工作经验;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招聘工作按照“自愿报名、公开竞争、择优聘用”的原则,采取面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名者请将简历(见附表)于2017629投至邮箱qhcz2006@sina.com(报名咨询电话:83789502清江浦城市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将根据招聘条件对报考人员的资格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2017630日前公司将电话通知面试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如符合条件报名人数不足岗位招聘人数2倍的,则按比例取消该岗位招聘。

(二)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应试者在能力素质、个性特征等方面对招聘职位的适应程度。

(三)体检与考核

在面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以及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人员。因体检或考核不合格出现空额的,在面试合格的考生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四)公示

体检、考核均合格的人员经研究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清河区政府网站公示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相关手续。如应聘人员与原单位发生人事(劳动)争议等事项,均由应聘人员本人负责解决。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手续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聘用与相关待遇

被聘用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按有关规定签订正式劳动聘用合同,办理相关聘用手续。考核合格者,工资待遇按照公司有关定执行。考核不合格者,解除劳动关系,个人自谋职业。

五、纪律与监督

选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受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为方便群众监督,杜绝不正之风,设立监督电话:

区监察局:12388-01

咨询电话:83789502

淮安市清江浦城市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附:城市资产招聘简历.doc

来源:

http://www.haqp.gov.cn/xxgx/gggs/content/4ae6ee4c5ccdea1a015ce305e93419b7.html

 

 

风险提示:如招聘单位在招聘过程中向求职者提出收取押金、保证金、体检费、材料费、成本费,或指定医院体检等,求职者有权要求招聘单位出具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许可证明材料,若无法提供相关证明,请求职者提高警惕,有可能属于诈骗或违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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