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铜山区广播电视台2017年5月招聘3名工作人员简章

为选拔优秀人才,优化广电人员结构,更好地服务广大人民群众,经研究,铜山区广播电视台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名合同制工作人员,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

广播电视编导3名。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作风正派,廉洁奉公,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3、五官端正,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年龄35周岁及以下(198211日后出生)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

5、岗位要求:汉语言文学、新闻传播学、新闻学、广播电视编导等相关专业毕业生。有较强广播电视节目采写、编辑能力,文字功底扎实,思维活跃,熟悉广播电视节目及新媒体节目的策划,善于沟通交流,熟练操作电脑。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准报考:曾在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违反江苏省计划生育政策的;其他不适宜从事事业单位岗位工作的人员。

三、报名办法

1、报名时间:2017524日至613日之间的工作日(上午930—1130,下午1430-17;00)。

2、报名地点:铜山区广播电视台三楼办公室(徐州市铜山新区彭祖路12号),乘坐11路到铜山广电局下即到。联系电话:0516-83405361。联系人:倪老师、姬老师。

3、报名所需材料:报考人员须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人员凭《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和《就业协议书》原件及复印件);近期2寸同底版正面免冠照片2张;报名费用100元。

4、资格审查:工作人员根据招聘职位的资格条件,当场对报考人员提供的资料进行审查,资料审核合格者准予参加考试。资格审查贯穿考试招聘全过程,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规定的资格条件,或证书证件等资料弄虚作假,随时取消其考试、应聘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考生应留下准确联系电话,并保持通畅。如因考生原因导致招聘单位无法联系考生,责任由考生自负。

5、报名确认:通过资格审查人员签署同意报名意见,予以发放《准考证》。

6、岗位的开考比例不低于12。报名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相应核减招聘计划,直至取消该岗位。

四、考试

考试方式为: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形式,卷面满分100分,时间120分钟,不指定复习大纲和教材。

考生应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

笔试为全程封闭考试,考试期间考生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笔试成绩于考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掌上铜山、铜山FM94.2等微信公众号及中国铜山网公布。

笔试阅卷结束后,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并从报考该岗位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依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拟录用人员。

五、体检

经确定的拟录用人员,由我公司指定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不按时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考生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空缺职位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进行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六、公示

拟聘人员名单在掌上铜山、铜山FM94.2等微信公众号及中国铜山网公布,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间发现或被举报有问题的,经查实,不予聘用。

七、聘用及有关政策、待遇

1.公示期满后,符合聘用条件的,由铜山区广播电视台下属公司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不低于5年的劳动合同。协议期内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个人自主择业。

2、被聘用人员实行合同制管理。缴纳五险,工资由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两部分组成,基本月工资为3000元。

3、被聘用的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我公司报到。不按规定时间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八、工作纪律

公开招聘工作要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切实增强招聘工作透明度。加强考务管理,严肃考风考纪,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

对考生考试作弊或弄虚作假的,视情节轻重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已受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对工作人员徇私舞弊违反招聘纪律的,视情节轻重,调离工作岗位或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九、本《招聘简章》由铜山区广播电视台负责解释。

铜山区广播电视台

来源:

http://www.zgts.gov.cn/zwgk/tzgg/2017/05/23171956796.html

 

 

 

风险提示:如招聘单位在招聘过程中向求职者提出收取押金、保证金、体检费、材料费、成本费,或指定医院体检等,求职者有权要求招聘单位出具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许可证明材料,若无法提供相关证明,请求职者提高警惕,有可能属于诈骗或违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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