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优化苏州公安队伍结构,推动公安工作转型升级,拟引进公安急需的专业人才,范围是全国公安机关在职人民警察(公务员)、其他机关公务员以及参照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上述人员的身份、年龄、学历、职务、职称(专业技术任职资格)、工作年限等应当符合相关条件,其他机关公务员、参照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应当符合转(调)任人民警察(公务员)条件。
报名人员请于2017年5月31日16时前,与苏州市公安局政治部干部人事处电话联系,由市公安局解释具体政策要求并审核资格条件,咨询电话:0512-69866028,联系地址:苏州市相城区人民路3998号,邮编:215131。
特此公告。
苏州市人社局
苏州市公安局
来源:
http://www.jsszhrss.gov.cn/szwzweb/html/zxzx/gsgg/27452.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