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宿迁市仲裁委员会秘书处2017年5月招聘简章

宿迁仲裁委员会是宿迁市人民政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组建的仲裁机构。宿迁仲裁委员会的办事机构为宿迁仲裁委员会秘书处,下设办公室和仲裁事务部。现因工作需要,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务派遣人员,相关信息如下:

一、招聘人数

1、办案秘书12

二、招聘条件

1、诚实、正直、勤勉、尽职、有强烈的责任感和法律职业道德;

2、仲裁案件办案秘书,要求全日制法学(法律)、经济法、文秘本科及以上学历,同时具有良好的语言表达能力和文字应用能力;

3、年龄35岁以下,身体健康,无违法乱纪行为;

4、熟悉使用office办公软件;

5、具有较强的沟通能力和自我管理能力、团队合作精神和执行力。

三、招聘办法

1、报名时间:

201752日至2017523

2、报名材料:

1)个人简历一份;

2)大专及以上学历证书复印件;

3)身份证复印件;

4)近期免冠1寸照片原件。

3、资格审查

劳务派遣公司对收到的报名资料进行资格初审后,通知入围人员进行笔试,面试。

四、其他事项

招聘单位对入围人员进行考察通过后,由宿迁市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组织体检工作,并与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合同。工资待遇严格按照市人社局规定的劳务派遣用工指导线金额发放,并按国家相关规定缴纳五险一金。

报名表投送至:市便民方舟1号楼206室,联系人:任女士,联系方式:1811522928815358319288,邮箱:954461810@qq.com

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登记表.doc

来源:

http://www.suqian.gov.cn/cnsq/sygsgg/201705/7a82733c843648b8859622ed7c542032.shtml

 

 

 

风险提示:如招聘单位在招聘过程中向求职者提出收取押金、保证金、体检费、材料费、成本费,或指定医院体检等,求职者有权要求招聘单位出具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许可证明材料,若无法提供相关证明,请求职者提高警惕,有可能属于诈骗或违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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