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射阳县司法局公证处2017年公开招聘2名工作人员公告

为选拔优秀公证专业人才,服务全县经济和社会发展,经县委县政府批准,射阳县司法局公证处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名公证工作人员,现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等规定,经市人社局核准,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享有公民政治权利;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公道正派,遵纪守法,品行良好;

2.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211以后出生);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详见下表)。

射阳县司法局公证处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招聘单位

经费

来源

招聘

岗位

岗位

类别

计划数

开考比例

学历

专业

其他条件

其他说明

射阳县司法局公证处

自收

自支

公证员

专业技术岗位

2

1:3

本科及以上学历

法律类

具有公证员资格或通过国家司法考试

首聘服务期为5

注:专业参考目录为《2017年江苏省公务员招录考试专业参考目录》

二、报名

(一)报名方式、时间、地点

1.报名方式:本次公开招聘实行现场报名。报名由射阳县司法局、射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组织。

2.报名时间和地点:

时间:20175152017517

地点:江苏省射阳县司法局政治处(射阳县合德镇沿河路64-1号)

3.联系方式:

电话:0515-69686182(江苏省射阳县司法局)

18352058158(吕主任);

0515-82355120(江苏省射阳县人社局人才服务中心)

(二)报名注意事项及资格审核

1.报名提供材料及注意事项:(1)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①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②毕业证书;③近期免冠1寸证件照2张;④《射阳县司法局公证处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⑤其他相关证明材料。(①、②同时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审核后退还)。(2)注意事项:报名人员真实准确地填写个人报名信息,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2.资格审核:射阳县司法局及射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组织资格审核。岗位设1:3开考比例,招聘计划数与通过资格审核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三、考试

考试方式为:笔试、面试。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司法局共同组织实施。

(一)笔试: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40分)和岗位必备专业知识(60分)。笔试总分100分,设60分合格线;

笔试结束后,在笔试合格者中,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名单(含末位同分者),人数不足按实际人数入围。

(二)面试:面试总分100分,设60分合格线。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主要测试应试者综合分析、计划组织、语言表达、应变等方面能力。成绩当场通知考生。

笔试、面试结束后,在笔试、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计算总成绩。

笔试、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考察

根据应聘人员的总成绩,按照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对象(成绩相同的,取笔试成绩高者;总成绩、笔试成绩均相同,加试决出名次,加试方式、时间另行通知。)体检由县司法局负责,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县司法局负责考察工作,考察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招录政审要求。

因个人放弃体检考察资格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等情况出现缺额的,在同一岗位成绩合格者中依次递补人员参加体检考察(成绩相同取舍办法同前)。

五、聘用及待遇

根据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名单将在射阳县司法局、射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按规定程序办理有关聘用入编手续,首聘服务期为5年。所聘人员性质为自收自支事业编制,享受射阳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待遇。

六、纪律监督

1.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全过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

2.本次招聘按《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11]46号)第七章第三十八条规定实行回避。

3.监督电话:0515—82309009

0515—88198306

附件:射阳县司法局公证处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射阳县司法局

射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来源:

http://www.syrsj.gov.cn/syrsj/XWZX/20170427/001002003_2ddc474d-c1c4-486a-b8e4-4d7b1dd46f89.htm

 

 

 

风险提示:如招聘单位在招聘过程中向求职者提出收取押金、保证金、体检费、材料费、成本费,或指定医院体检等,求职者有权要求招聘单位出具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许可证明材料,若无法提供相关证明,请求职者提高警惕,有可能属于诈骗或违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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