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公司建设,推动公司又好又快发展,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会计、工程专业技术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招聘岗位和条件:
一、招聘岗位
1、会计2名;
2、工程专业技术人员2名。
(一)招聘条件
1、会计
(1)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2)身体健康,年龄45周岁以下;
(3)本科以上学历,会计学及相关专业,具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中初级会计师;
(4)熟悉财务工作,具有履行本岗位职责的能力;
(5)无违法犯罪纪律,无违反计生政策。
2、工程专业技术人员
(1)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2)身体健康,年龄25-45周岁;
(3)本科以上学历,土木工程类、园林市政类、水利工程类,取得相应学士学位;
(4)3年以上工作经验,有良好的统筹计划管理能力,较高的专业知识素质;
(5)无违法犯罪纪律,无违反计生政策。
二、招聘程序及办法
(一)报名与资格初审
本次招聘按照自愿报名、平等竞争、择优录用的原则,采取笔试和面试的方式进行。
报名工作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资格初审同步进行。
1、报名时间:2017年3月13日-3月19日(8:30—17:30)。
2、报名地点:宿迁市城区开发投资有限公司108办公室(宿城经济开发区科工路9号)联系人:沈主任,联系电话:82868592。
3、报名时需提供资料:(1)身份证、毕业证、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近期1寸免冠照片2张;(3)填写《宿迁市城区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应聘人员报名表》。
(二)考试
1、笔试
会计笔试内容为财务基础知识等,工程专业技术人员笔试内容为工程类基础知识,分值为100分。笔试时间为2017年4月3日上午9:00-10:30,笔试地点在宿城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六楼会议室。
笔试由宿迁市城区开发投资有限公司组织实施。笔试成绩60分为合格。
2、面试
面试对象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招聘人数3倍比例从笔试合格考生中确定。笔试合格考生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合格人数确定面试对象。
3、综合成绩计算方法
考试综合成绩按照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比例计算,综合成绩达60分为合格。
(三)体检
根据综合成绩按拟招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费用自理。因体检不合格或因特殊情况放弃出现缺额的,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四)政审
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政审对象。政审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有无违法犯罪记录、有无违反计生政策等。体检合格人员由开发区管委会和城投公司组织考察,考察对象个人信用情况、违法犯罪记录情况纳入考察范围。考察结束前,考生为在职人员的,须提供原单位出具的无经济问题证明,未按时提供的,视为考察不合格。
(五)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将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在体检、考察、公示、聘用审批阶段,因各种原因(如体检、考察结果不合格,考生不符合政策规定被取消体检、考察、聘用资格,或考生主动放弃体检、考察、聘用资格等等)出现缺额的,在本岗位面试考生中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聘用审批后,因各种原因再出现缺额的不再递补。
(六)聘用及待遇
公示期满,符合聘用条件的,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3个月,实行试用期薪资标准。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的签订聘用合同,办理相关人事手续,并缴纳社会保险。
三、纪律与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严格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坚持规定的程序、条件和标准,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对违反考试、聘用纪律或工作失职失误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监督电话:82868592。
四、本简章由宿迁市城区开发投资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来源:
http://www.sqsc.gov.cn/art/2017/3/14/art_44_3728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