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电影学院2014年第三轮人员招聘公告

根据《关于印发<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京人社专技发[2010]102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京人社专技发[2012]247号)文件规定,北京电影学院将公开进行第三轮人员招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北京电影学院事业编制岗位57人。岗位信息和要求请见《北京电影学院2014年岗位需求(第三轮)》

二、报名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

(二)、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

(三)、具有北京市城镇户口、或符合北京市落户政策的应届毕业生及海外留学人员

(四)、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或技能;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符合公开招聘回避制度的有关规定。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法

应聘人员登陆北京电影学院网站www.bfa.edu.cn标题栏中的“人才招聘”进行报名或直接复制链接http://202.205.112.6/hire/hireNetPortal/search_zp_position.do?b_exit=exit招聘部门根据相关要求对应聘人员资格进行初审,受理报名(恕不接受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2014626-2014831

(二)、笔试和面试

笔试和面试的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笔试分为综合知识和专业能力测试两部分,面试时需提供本人学历学位证件、公开发表物、获奖证明、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职业资格证书等材料。应聘者按照13的比例进入面试。应聘人员的综合成绩由笔试成绩的20%和面试成绩的80%合计而成。

(三)、考核、体检和公示

我校人事处组织考核、体检工作。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体检标准执行。

人事处将考核和体检均通过的拟聘人员信息在本单位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入职手续。

应聘人员应按照我校规定的时限及要求,配合完成考核、体检及调入等工作,未能按照规定时限和要求完成的,取消应聘资格。

(四)、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应聘人员须完整提供真实、有效的个人信息以及证书、证件等相关材料。凡与报名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信息、伪造相关材料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应聘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者取消聘用,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北京电影学院人事处

excel图标 《北京电影学院2014年岗位需求(第三轮)》 .xls

 

 

 

信息来源:http://www.cjob.gov.cn/index.html

虚假招聘信息一般特征:

 1、收取“服装费、伙食费、体检费、报名费、办卡费、押金”等各种费用;

 2、公司地址含糊不清,面试场所不正规,类似临时租借来的宾馆等地;

 3、非正常工作时间段预约面试或者面试地点在很偏远的地方;

 4、薪资明显高于同职位同工种薪资水平;

 5、投递简历之后,马上收到所谓邀请函、试用函,告知无需任何条件可直接面试、上岗,或者要求在多长时间内到××××地参加试用。遇到此种情况,警惕卷入任何形式的传销活动;

 6、扣押或是以保管为名索要身份证、毕业证等证件;

 7、通知面试职位明显与实际工作岗位不相同,上岗期间索要烟、酒等礼品;

 8、招聘单位只有手机单一联系方式,查询手机号码归属地与招聘地不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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