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些情况下扣工资是违法的!有些不在岗情况也能照常领工资!

这个月的工资,你收到了吗?仔细看看你的工资条该扣的项目是不是扣到位了?不能扣的部分是否被巧立名目扣掉了?工资是你一个月劳动成果的体现,该扣的项目涉及你的权益,是必须要扣的,而一些不能扣的项目,绝对不能扣!

一、以下不列入工资总额,不能在工资中扣除

1、关于劳动保险和职工福利方面的各项费用;

2、有关离休、退休、退职人员待遇的各项支出;

3、劳动保护的各项支出;

4、稿费、讲课费及其他专门工作报酬;

5、出差伙食补助、误餐补助、调动工作的旅费和安家费;

6、计划生育独生子女补贴;

7、对购买本企业股票和债券的职工所支付的股息(包括股金分红)和利息;

8、劳动合同制职工解除劳动合同时由企业支付的医疗补助费、生活补助费等。

二、以下情况不在岗也能照常领工资

1、依法行使选举权或被选举权;

2、当选代表出席乡(镇)、区以上政府、党派、工会、青年团、妇女联合会等组织召开的会议;

3、出任人民法庭证明人;

4、出席劳动模范、先进工大会等。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中均有明确的规定,以上“参加社会活动视为正常劳动”的情形,需正常支付劳动者报酬。
      除参加社会活动以外,职工休年假、女职工休产假等法定计薪期间,用人单位也应支付相应的劳动报酬。

三、下列情况扣工资属于违法

1,违法性扣除   指违反《劳动法》在内的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而对劳动者工资予以扣除的情况。例如,前文中提到的参加社会活动属于正常劳动的情形,如果单位以劳动者未参与劳动为由扣除劳动者工资就属于违法性扣除。

2、强制性扣除   实践中,有些单位以各种捐款的形式对劳动者工资进行部分扣除,也就是所谓的“逼捐”现象。这类工资克扣虽然打着慈善的外衣,但违反了捐款自愿和劳动者工资自己支配的权利,也属于非法克扣工资的情形。

3、惩罚性扣除   有些单位以劳动者“违约”或者不遵守劳动纪律为由,进行惩罚式工资扣除。劳动工资发放要遵循“工作量相适宜”原则,即单位扣除劳动者的工资应与劳动者“缺席”劳动所带来的损失直接联系。
比如迟到扣工资时,除了要符合单位的规章制度外,还要与劳动者迟到所产生的直接延误量相适宜。

4、道德式扣除   有些单位会因为劳动者道德瑕疵而扣工资。例如,因为劳动者疑似“出轨”,而应配偶要求对劳动者工资进行克扣等情况。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法院判决、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抚养费、赡养费的,单位可以代扣,而道德式代扣没有依据。

四、下列情况扣工资属于合法

1、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代扣劳动者工资:

A、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

B、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应由劳动者个人负担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用;

C、法院判决、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抚养费、赡养费;

D、法律、法规规定可以从劳动者工资中扣除的其他费用。

2、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

      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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