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沂市公开招聘镇、村工作人员

          

 

为贯彻落实徐州市《关于做好镇级农业服务体系改革分流人员工作的补充意见》(徐委办[2007]43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决定,公开招聘镇、村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对象

2004年镇级农业服务体系改革和2005年镇级综合配套改革竞岗落聘人员。

二、招聘职位、人数

(一)缺编的镇属事业单位及双重管理事业单位37人。

1.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3人(农技岗位2人,农机岗位1人);

2.农村经济管理服务中心5人(经管岗位1人,劳动岗位1人,企管岗位3人);

3.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中心10人;

4.文化广播服务中心4人;

5.村镇建设服务中心4人;

6.畜牧兽医站11人。

(二)镇级公益性岗位89人。

1.城镇协管员51人;

2.敬老院工作人员38人。

(三)村级干部32人。

三、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品行端正,具有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2.事业心强,热爱基层工作;

3.报考镇属事业单位和双重管理事业单位必须是原对应编制人员;

4.违反人口和计划生育政策未经处理、超生多胎和有重大违纪、违法行为在查处之中的人员不得报考。

四、招聘程序、办法

(一)报名

1.报名者须携带近期免冠同底版2寸彩照4张,填写《新沂市公开招聘镇、村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每人限报一个职位。

2.报名时间:20081031114

3.报名地点:江苏省东陇海人才市场(市中医院对面)。

(二)考试

1.考试采取笔试的办法,镇属事业单位和双重管理事业单位考试内容为公共知识和专业知识,卷面计100分,报考文化广播服务中心:公共知识70分,专业知识30;报考其他岗位:公共知识20分,专业知识80分。

镇级公益性岗位和村级干部考试内容为公共知识,卷面计100分。

2.考试时间:20081116上午9:0011:00     

3.考试地点:见准考证。

20081115到东陇海人才市场领取准考证。

(三)考核

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考核人员。考核工作由市人事局统一组织实施。主要考核是否符合招聘条件。

五、录用

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用,拟录用人员公示7天。被录用人员按报考职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择就业单位。

六、待遇

被录用为镇属事业单位、双重管理事业单位的人员享受所在单位待遇。被录用为镇级公益性岗位的人员实行聘用制,聘期三年,月薪800元,交纳社会保险金、医疗保险金、失业保险金。被录用为村级干部的人员享受现村级干部福利待遇。

七、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加强考务管理,严格考风考纪。凡作弊和弄虚作假的人员取消录用资格,对工作人员徇私舞弊的,给予严肃处理。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纪检监察机关全程实施监督,同时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

联系电话:88922218

 

 

 

 

新沂市人事局

二○○八年九月三十日